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依据《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院发〔2023〕57号)、《关于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台学院便签〔2024〕9号)的规定,现将2024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除下列情形外,一般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应予退学的;
(三)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在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招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单独考试、中本一体等);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五)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与其它专业互转的;
(六)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的转专业按录取当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各专业的具体条件详见所在二级学院的转专业方案。
二、转专业程序
(一)报名、审核阶段
12月23-27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转专业志愿。填写转专业志愿前,学生本人应认真阅读《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并严格对照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的条件以及附件9、10、11的体检要求,避免浪费转专业机会。
12月30-31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审核完成后,将纸质(盖章)及电子版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
1月2-3日,拟转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二)考核、录取阶段
2月20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备案的转专业方案,进行考核,拟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相关学生。相关面试、笔试时间由转入学院自行安排。
学生录取前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与拟转入学院联系,并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交到拟转入学院。
2月24日前,转入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申请表留转入学院备查。
注意:“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简称“绩点排名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三)公示、发文阶段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名单,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校务会审议,最终结果形成校级红头文件发文。
公示期间,学生允许进入拟转入专业试听,如需放弃,须及时填写放弃转专业的申请,并经由原学院同意,在公示期内交到拟转入学院。由此产生的空余名额,由转入学院顺位递补并通知相应学生。
公示期结束至3月14日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可申请退回原专业,空余名额不再递补。试读期结束后,学校将不再受理退回申请。
(四)后续工作阶段
请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转出和接收工作,为转专业学生提供相应指导帮扶。学生转专业完成后需执行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
(五)应征入伍退役的学生,可于复学或入学时申请转专业,需在原专业所在学院填写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各转出、转入学院需严格对标《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院发〔2023〕57号)、《关于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台学院便签〔2024〕9号)转专业条件的要求开展转专业报名审查。
(二)各转入学院转专业考核录取工作需严格遵照本学年备案的转专业方案进行。
(三)转专业后续工作具体执行办法届时参照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的转专业工作后续通知执行。
(四)各专业转专业方案由转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
附件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3:2024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2学期初)
附件4:2023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4学期初)
附件5:学习困难学生降级转专业方案简介
附件6:各二级学院2025年度转专业方案
附件7:台州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8:关于台州学院本科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附件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10: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附件11: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