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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1学期学籍学历管理和学业指导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台学院发〔2024〕61号)和《台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台学院发〔2024〕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学生学业指导,特此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做好休学到期学生的复学工作:通知相关学生于开学两周内来校办理复学手续,对于超期未复学或者不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告知学生申请退学,若不申请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1)对于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若能联系上的,告知其复学时间,联系不上的,暂不处理。

2)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3)对本学年为学习年限最后期限的学生下发学习年限提示单(提示单无需重复下发)。

2.做好参军入伍学生的保留学籍工作:在校生因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的,应填写《台州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并附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做好日常学籍异动工作:学籍异动工作应及时办理,避免拖延,同时,应做好学生的告知和劝导工作,并注意收集和保管相关的佐证材料。

4.做好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审查工作: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5.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新生因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应提供征兵办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学业管理

1.做好学分统计和学业提醒、学业警示、退学警示工作:参照《台州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台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预警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24〕6号)文件要求,做好学业预警工作。整理汇总预警名单,将本学期产生的预警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同时将该名单抄送至所在学院学工线以备后续工作开展。有关预警情况需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形成台账资料,定时跟踪学生学业情况,加强学业管理。

2.做好进入毕业班的资格审查工作:参照《台州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学业未达到要求的,不能进入毕业班,应降级。已达最长学习年限,不能再降级的,应给予退学处理。

3.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预审核

请各学院提前核查教务系统内各毕业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修读要求树状图是否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如若有误及时调整修改。

确认教学执行计划设置无误后,对进入毕业班的学生在本学期补考结束后进行毕业预审核,汇总预审核不通过名单并通知相应学生,同时将毕业预审核不通过的名单经学院教学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

通知毕业班学生务必关注个人学分获得情况,对照专业培养计划和本人成绩单,结合教务系统“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中各节点完成进度,查漏补缺。计划外可替代学分的课程做好课程替代。关注通识课、课外教育项目等的获得情况,及时补相关课程。

4.做好学历学位有关工作:

1)结业换毕业:核查在有效学习年限的结业学生名单,部分结业学生经补考合格后,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递交教务处换发毕业证书。

2)往届生申请学位:核查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且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生名单,部分学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填写《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递交教务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

三、学业指导

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

1.对新生开展始业教育和学业指导。

2.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加强学业指导和帮扶。

3.对毕业预审核通过、以及本学年为学习年限最后期限的学生强化人才培养方案的解读并提供相应的选课、重修等指导帮扶。

3.对复学、转专业、交流返校学生的学业衔接进行指导。

4.对学生的学业自查、课程替代、成绩认定、补修等进行指导。

5.指导学生进行学业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学院教务办需提前在教务系统内做学业预警审核,审核完毕后学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学业情况(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查询),计划外课程、代码变动的课程显示在“其他课程”栏目内。做好课程替代后,成绩将显示在被替代课程上。

 

教务处

2025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