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台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台学院发〔2024〕20号)于2024年5月21日起发布实施,结合竞赛工作实际及师生的相关诉求,现将2024年学科竞赛工作量认定及奖金计算的相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1.对于2024年5月21日前完成的国AII类、国AIII类、省AII类、省B竞赛(必须是该等级的决赛)教师工作量认定及师生奖金发放按《台州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3〕7号)执行。因2023年文件涉及A类竞赛师生奖金各200万封顶(封顶系数为0.619)、省B竞赛学院工作量封顶及省B奖金折减(详见附件5),2024年5月21日前完成的国AII类、国AIII类、省AII类、省B竞赛在教师工作量认定及师生奖金发放均按2023年的相应系数予以折减。因平台技术原因,此部分竞赛的教师工作量和师生奖金发放由竞赛负责人线下填写后,经二级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和竞赛负责人在报送归档材料时需提供决赛举行时间的相关证明;报送截止时间11月10日,逾期不予认定。
2.在学校核拨2024年学科竞赛奖励经费后,奖励分成5月21日前和5月21日及之后两个组成部分发放,其中5月21日及之后根据《台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台学院发〔2024〕20号)规定根据当年财政投入减去5月21日前奖励经费确定当量奖励金额发放标准。
3.因为竞赛奖励经费发放涉及师生切身利益,请二级学院及时通知传达,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附件:1.台州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名单提交格式模板
2.台州学院学科竞赛总结表及参赛学生名单
3.台州学院学科竞赛汇编
4.台州学院学科竞赛师生奖金发放表
5.各学院省B竞赛折减系数
6.Y23工作量分配表
7.W工作量分配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