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一批知识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与创新能力强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做出应有贡献。
二、改革目标
基于“以就业为导向,素质为本位,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模式架构,确立人才培养规格定位、教学体系、培养模式、专业和课程设置等多方面进行的系统改革思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定位,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实践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形成以学校、企业、行业与社会联合培养为主要特征,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就业竞争力培养的校地互动内涵式人才培养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培养高质量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实行“3+0.5+0.5”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改革学习效果评价方法,体现工程人才培养的能力导向。
学生先在校内学习3年,主要以课程教学为主,完成工程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教育。同时结合课程实验、专项实验、课程设计、项目教学以及科技竞赛等,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在企业学习时间半年,学校各专业与相关企业联合制定在企业的培养方案,并签订培养协议。通过在企业半年的培养,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积累工程实际工作经验。在企业完成的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为:
(1)生产实践:学生在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相关技能培训,着重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
(2)工程实践: 学生在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指导下,参加产品设计-工艺-生产-检(试)验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进行系统训练,并积累实际工作经验。
(3)毕业设计:试点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课题来自企业实际问题,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指导,完成专项技术工作,着重提高学生解决工程实践问题能力。
学生最后一学期回校学习,学生最后一学期回校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将在企业获得的毕业设计课题和工程数据,整理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同时,在企业实践的基础上,接受职业技能考级的系统训练,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没有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学院要组织相应的应用能力考核,通过后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生还可在最后一学期选修部分指向性较强的专业课程,了解和掌握更有深度的专业知识或更有前瞻性的学科知识,增强对问题的研究能力。
(二)推进教师职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培养高素质教师教育专业人才为目标,以先进的教师专业发展理念为引导,选择优质生源进入教师职业培养,中小学深度参与教师培养过程,实行“3+0.5+0.5”大学与中小学联合培养模式,按学科知识和教师专业双重标准要求培养教师职业人才,强化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
学生先在校内学习3 年,主要以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为主,完成学科基础知识和文理交叉学科知识教育。并进行教师专业课程教学,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完成教师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结合课程实验、专题实验、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师范生技能竞赛等,培养学生有效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开展学科教育实践活动的能力。
学生在中小学实践学习一个学期,学校各学科的教师教育专业与相关中小学联合制订在实践学校的培养方案,并签订培养协议。通过在实践学校一学期的培养,着重培养学生的学科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和基本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累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在实践学校完成的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为:
(1)教学实践:学生在实践学校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实践培训,参与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科教学能力。
(2)教育管理实践:学生在实践学校导师指导下,完成教育管理培训,参与学生管理、班级管理等实践活动,培养教育管理能力。
(3)探索创新教育: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寻找研究课题,在实践学校导师和本校教师的联合指导下,掌握研究方法,完成样本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形成专题报告,培养探索创新教育能力。
学生最后一学期回校学习,其主要任务是按毕业论文要求完成学科研究或教师教育研究专题论文,完成教师职业资格考核,获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选修部分指向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或教师教育课程,了解和掌握更有深度和前瞻性的学科专业知识或先进的教师教育理念,增强对问题的研究能力。
非工程教育和非教师教育专业可参照“3+0.5+0.5”模式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与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接轨,相关专业应根据2007年6月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颁布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要求,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专业认证要求确定人才培养标准,调整设置课程体系,实施有效教学和管理,达到专业认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要求。
非工程教育的专业认证应根据相应的专业认证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实施办法
1.学校成立“台州学院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台州学院教师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指导。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专业试点的方式进行,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专业建设状况,选择校内外师资和实践条件良好的专业进行试点,申请试点的专业其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体现“3+0.5+0.5”培养模式,有详细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实践环节要进行系统构架,学生校外培养的半年总学分为15学分,要有详细的分模块(各实践环节)学分安排和培养指导方案及考核评价体系。
3.由学校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试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2011年启动第一批专业试点项目申报。学校对试点专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对实施工作不到位的专业限期整改。通过年度检查的专业,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
5.校人事部门将担任实践教学指导的校外实践指导师纳入兼职兼聘教师序列管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聘任证书。
6.校外培养环节按每生一学期(半年)10学时计算校内外指导师的总教学工作量,二级学院根据校内外导师的实际工作量进行学时分配。
五、经费管理
1.批准改革试点立项的专业学校给予2万元的启动经费。立项后,建设周期内学校每年组织专家组对试点专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的专业学校每年给予5万元的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部分用于实践单位改善实践训练办公条件,部分用于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的过程费用。
2.启动专业认证的专业获得立项后,学校给予2万元启动经费,获准通过认证的专业学校给予5万元的专业建设项目经费和2万元的奖励。
3.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保证经费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经费使用和报销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规定执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