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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关于加快推进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综合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5-02      点击数量: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建设,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根据《台州学院关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台学院发201435号),学校决定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目标,明确任务,凝聚特色,加速推进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工作,并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需求和学生职业发展为导向,以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作为根本培养路径,以应用性课程体系建设和应用型课程开发为突破口,加速推进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目标任务

1.人才培养有目标

试点专业必须深入调研分析毕业生就业去向,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在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改变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人才培养过程“两张皮”的现象。力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对接社会需求和学生职业需求,人才培养过程必须与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接,毕业生质量必须与社会需求和专业培养目标对接。

2.校企合作有平台

试点专业必须瞄准社会和学生需求,搭建有效的校企合作平台。以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为出发点,寻找政、企、校、生四方需求焦点,按照“地方产业集群/行业协会+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学科”合作模式以校企共建公共服务平台、共建职业能力培训平台、共建实践教学平台、共建应用型师资队伍等形式,与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开展深度合作育人,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有、过程共管的产教融合新模式。

3.协同育人有实效

试点专业必须突出协同育人的实效。要吸纳一定数量的行业专家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细化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应用型课程开发,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实施和评价。要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实践教学新体系(基础技能培养、专业技能培养及综合创新能力培养),共同开发应用型课程(理论/实践课程、实验/实践项目(案例)、学生创业创新项目等)。要根据专业特点,安排一定数量的课程或课时到企业现场教学;要聘请一定数量的技术、管理行家走进课堂,指导实践教学授课;鼓励师生直接参与企业的项目研究开发,提倡学生到企业中完成毕业设计。

4.课程开发有突破

应用型专业建设的核心在于课程建设,专业最终效果取决于直接面对学生的课程与实施过程。试点专业的应用型课程建设或课程开发要取得明显突破。在总量方面,应用型课程建设或课程开发必须覆盖所有专业核心课,且不低于专业课程总量的1/2

试点专业要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发展能力为核心,切实突破原有的“学术型”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占据教学主导地位的瓶颈,打破传统的学科(理论)知识的逻辑,基于认知发展和能力获得的逻辑,紧扣应用能力培养,重构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完善课程评价。

试点专业可以突破目前体制限制,从行业企业选择有一定的资格的技术人员,与专业教师组建“双师”课程团队,共同承担教学任务(企业教师负责技术实务和对专业教师技术辅导,专业教师负责将技术实务转化为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并组织教学);共同开发课程(根据职场需求设计课程体系,根据对应的工作职业技术岗位寻求典型工作任务,设计相应的项目、任务、模块、案例、问题等课程单元)。

5.教学改革有新意

试点专业应转变观念,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打造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的“一院一品”。要求试点专业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必须覆盖所有专业核心课,且不低于专业课程总量的1/2,最终要覆盖所有专业课。

试点专业要大力推进教学方式从理论主导型向能力主导型的转变,从“为什么”到“怎么做”的转变;要推广问题主导型教学模式、体验-反思型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模式、专项技能训练模式等教学方式;要改革实验教学的模式和手段,减少验证性实验,突出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改革传统的实习、实训方式,减少观摩式、浏览式、帮工式的实习实训,增加具有实际操作作用的定岗实习实训,使学生在直接参与实际生产工作的过程中学习、成长;有计划地推进分层分类教学,大力推进小班化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

6.创新创业有亮点

应用型人才培养强调能力本位,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其核心素质应是创新创业精神。试点专业所在的学院应在院内理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工作的有效指导和帮扶。应成立由管理人员、专业教师、业界导师、优秀校友等共同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成就学生,培育成果。

试点专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拓展第二课堂,打造创新创业环境。通过设计各类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实训实践、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业培训营等活动,搭建有效平台,让学生更好地整合专业知识,并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创业创新实践。

三、组织安排

1.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采用学院申报、学校备案或遴选、择优支持的办法实施。三个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必须各选择1个专业申报,学校备案;其他工作基础较好的学院,也可择优选择申报,学校组织评审,优选立项。首批设立3-4个专业作为综合改革试点。

2.试点专业改革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较强烈的示范引领作用。专业改革思路清晰,工作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合理,管理有保障,工作有办法,成效可测量。

3.试点专业改革工作实行校、院两级负责制。学校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宏观指导,并组织阶段性检查、结题验收和省级试点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项目承担学院负责项目的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

4.试点专业改革建设年限一般为4年,实行年度汇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制度。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责成项目组限期整改,延期建设,暂缓或停止下拨建设经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以项目化、责任制、时间表形式,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专项推进。

2.政策保障

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列为学校转型发展的重大项目,学校将集中各项政策优势,对试点专业的专业开发、课程开发、实践建设、师资培训等给予全方位支持。

3.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应用型专业改革专项基金。初步按照每个试点专业每年平均100万标准,综合各试点专业的建设周期、目标、任务、内容、绩效等,实行动态拨付,专项管理。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学院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量化指标(建议)


附件

台州学院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量化指标(建议)

 

一级指标

5个)

二级指标

22个)

数量

/比例

建设

成效

1产教融合

1.1学校-企业(行业、部门、政府等)共建公共服务平台

 

 

1.2共建职业能力培训平台

 

 

1.3共建校内实践教学平台

 

 

1.4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平台/基地

 

 

2协同育人

2.1协同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基础技能培养;专业技能培养;综合创新能力培养等)

 

 

2.2协同开发应用型课程(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实验/实践项目/案例;创业创新项目案例等)

 

 

2.3本专业安排到企业现场教学的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学时等)

 

 

2.4本专业安排到企业完成的实践调研/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2.5师生直接参与企业的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研/社会服务反哺教学情况(从各类科研/服务项目中提炼出,用于人才培养的案例、项目、成果等)

 

 

2.6共建应用型师资队伍(“双向兼职”、“双岗双责”、“一课双师”)

 

 

3教学创新

3.1本专业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的课程覆盖面及成效

 

 

3.2本专业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创新的项目覆盖面及成效

 

 

3.3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第二课堂开展情况及学生受益面

 

 

4改革成效

4.1学生受益情况(标示学生培养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总体提升的数据、例证,以及标示学生个性发展成才的典型例证)

 

 

4.2学院/专业各类重大教学成果前期培育情况

 

 

4.3学校“4引”情况——学校引资、引智、引产业政策、引行业标准

 

 

4.4企业“4获”情况——企业获得经济效益、获得科技服务、获得员工职业培训、获得企业后备人才

 

 

5经费绩效

5.1经费预算

 

 

5.2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