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 分类:教学建设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7149号),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团队建设。

一、建设目的

组织开展教学团队建设,旨在通过团队合作的机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在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目标

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十一五”期间,学校建设15个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教学团队。在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争取建设3-5个省级教学团队。

三、基本要求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课程、系列课程、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二)带头人。教学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相关行业的现状,能够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注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精品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等。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积极参与重点、优秀、规划教材编写任务。

四、实施办法

(一)校级教学团队每两年评审一次,2007年重点建设和评审8个左右教学团队,每个专业、系列课程等推荐不超过1个;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评审必须在校级教学团队的基础上推荐申报。

(二)推荐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有意识地培育和扶持2-3个教学团队,先行建设教学团队。

2、在各二级学院先行建设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申报校级教学团队。

3、校教学委员会评审。

4、学校发文立项并资助。

5、学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立项。

(三)2007年时间安排及推荐材料要求

1112前,各二级学院将2007年校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和2007年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3份)送交教务处。

2、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汇总表不另行设计,直接套用教育部制作的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有关表格,具体可登录教务处主页,在“下载中心”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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