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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优秀师范生向临海市名师拜师活动实施意见

作者:综合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5-03      点击数量:

为将临海市优秀教师的好的思想、业务、作风作为教育资源,传递给我校优秀师范生,缩短他们成长成才的周期,尽快建设一支爱岗敬业、观念新、能力强、素质高的后备教师,为我校出精品及做精师范奠定人才基础,我校决定举办选拔优秀师范生向临海市名师拜师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导师条件

1)应是临海市名师,至少具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工作出色。

2)具有正确的教育指导思想,且思想作风正派,做事认真负责、教学水平较高。

3)同期一名导师最多带2名徒弟。

二、导师职责

1)导思想:导师应在思想作风、教育观念、师德规范上做出表率,关心徒弟的思想进步,勉励他们热爱事业、热爱学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带业务:导师应无私地传授工作经验,主动对教学中的疑难问题与徒弟展开讨论,并善于挖掘徒弟的特长,鼓励他们改革创新。每学期至少听徒弟两节课,在徒弟上新课前,认真审阅其教案,课后及时加以点评。

3)传作风:导师要言传身教,引导徒弟勤奋学习、务实高效、踏实工作、积极上进。

三、拜师要求

1)从师范专业本科二年级、专科一年级中选出部分优秀学生。

2)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举行拜师会,向导师颁发聘书。

3)拜师为期1年,中途如有工作调整,应延续导师职责和徒弟义务至期满。

四、徒弟义务

1)虚心学习导师的好思想、好作风,主动向导师汇报教学工作的情况,并诚恳接受导师的督促、指导。

2)上新课前,主动请导师审阅教案给予指导。

3)每周至少听导师一节课,并随时请教。

4)学徒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开出四节汇报课,供全体教师及同班同学观摩、评议。

5)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积极参与有关教学的研讨和实践。

五、考核总结

1)每学期:师徒共同对履行职责、义务的情况分别做出书面总结。

2)学徒期满:①导师对徒弟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出鉴定;②徒弟对汇报课做自我评价;③对表现突出的导师和徒弟,学校组织表彰,对优秀师徒将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3)总结、鉴定、自评、表彰材料,存入学生档案。